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那么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都有哪些呢?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安防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综上,结合当前房屋的设计、建造情况以及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
① 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墙体、梁柱等)、屋顶、烟道、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等基础部分;
② 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单元门、楼梯、楼梯间、电梯间、电梯、自行车棚过道等公共部分;
③ 楼道内照明设备、避雷设施、供水箱、公共污水管、废水管、空调落水管、楼道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等共用部分。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包括:
① 小区内道路、门岗、桥梁、步行街等公共道路场地;
② 消防设施、共用的化粪池、窨井及其管道系统等;
③ 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
④ 公共照明;
⑤ 智能化监控、门禁系统、设备机房(电信等专业设备机房除外)等设施、设备;
⑥ 公用自行车棚、露天公用停车场、交通标记、公共绿地、信报箱等;
⑦ 各部位的各类护栏、护网、警示牌;
⑧ 物业区域内的各种人工河道、观景平台、公共场地上的音响、喷泉、各类景观建筑小品、文体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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