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一般来说,居民个人需要就个人所有收入(包含境内和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只需就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境内和境外所得缴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分两种情况
➽境内所得缴税
➽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免税
从上面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人群还是比较广的,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共有9项收入,分别是:
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合并为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缴税款,
并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分项代扣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一般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累计预扣法:
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税率-速算扣除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止本月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符合条件扣除6万元)
专项扣除是指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七大扣除,这个在下一篇文章中再详细介绍。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税率-速算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法律、会计、咨询、经纪服务等。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税款=(收入-80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预扣预缴税款=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等,也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税款=(收入-800)*70%*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预扣预缴税款=收入*(1-20%)*70%*20%
应纳税额=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税款=(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预扣预缴税款=收入*(1-20%)*20%
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
经营所得
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
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承包承租经营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必要费用(5000元/月)*实际承包承租的月份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储蓄存款和个人结算账户利息所得暂免。
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不征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财产租赁所得
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税款=(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预扣预缴税款=收入*(1-20%)*20%
财产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现实生活中,个人进行的财产转让主要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转让。
对个人转让境内股票暂不征个税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不再减免个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所得免税。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购买社会福利奖劵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含)的暂免个税,超过1万全额征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