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
秦朝时期,实行的是郡县制来管理地方。当时的萍乡市属于长沙郡管辖,东临庐江郡,南临南海郡和桂林郡,西靠象郡和黔中郡,北边则是南郡和衡山郡。
西汉时期,当时的萍乡市由豫章郡(长沙国和豫章郡交界处)管辖。东临会稽郡,南靠南海郡,西边则是桂阳郡和长沙国(西汉开国~汉武帝时期实行郡国并行制,当时存在大大小小的封国),北靠江夏郡庐江郡和丹阳郡3个郡。
东汉时期,地方版图没有太大变化,长沙国改为了长沙郡(受中央控制)。
三国时期,当时的萍乡市属于孙吴政权归豫章郡管辖。东临鄱阳郡和临川郡,南临庐陵郡,西边依旧是长沙郡,北边则是江夏郡、蕲春郡、庐江郡和丹阳郡(从西往东顺序)。
西晋时期,当时的萍乡市属于安成郡管辖。东南为庐陵郡,西南临湘东郡,西接长沙郡,北靠豫章郡。
隋朝时期,当时的萍乡市属于宜春郡管辖,东临庐陵郡,南临衡山郡,西临长沙郡(面积较大),北临豫章郡。
唐朝时期,统治者实行道、州、县3级的地方层级管理。当时的萍乡市属于袁州管辖,东临吉州(古吉安),南临衡州,西临潭州,北临洪州(古南昌)。
北宋时期,从最初的州、县2级发展为路、州、县3级的地方层级管理。当时的萍乡市属于袁州管辖,东临筠州和临江军(一般设置在军事要地管理地方的军事,相当于州一级的行政地方),南临吉州,西临潭州(面积较大),北临洪州(面积缩小)。
南宋时期,与北宋时期的南方版图变化差异小,北边的洪州更为隆兴府。
元朝时期,实行行省制地方分为行省、路、府(州)、县4个层级,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无序的一个短命王朝。当时的萍乡属于袁州路管辖,东临瑞州路和临江路,南临吉安路,西临天临路(面积较大),北临龙兴路(之前的隆兴府)。
明朝时期,与元朝的地方管理变化差异不大。当时的萍乡市属于袁州府,东临瑞州府和临江府,南临吉安府,西临长沙府,北临南昌府。
清朝时期,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明朝的地方管理,该地区没有什么变化。
民国时期,政府废府(州)立省直辖县,当时的萍乡属于第二行政督察区,江西分了许多行政督察区,地方管理比较混乱。
新中国成立后,萍乡由属南昌专区在1959年改为宜春专区,萍乡于1970年成为省辖市。现在的萍乡市管辖地区:安源和湘东2个区,以及芦溪、上栗和莲花3个县,总面积为3823.99平方千米。
萍乡市位于江西省的西部,东与宜春市接壤,南临吉安市,西与湖南省的株洲市接壤,被靠湖南省的长沙市,萍乡市是江西的“西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