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员工的工资是按本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加班补贴+其他组成,综合工资是多少就是多少按实际的算,但是有些公司就会在你离职时给我说,现在只有最低工资,绩效和加班工资没有核算,所以现在发不到工资给你,这些都不是问题,走的时候就应该按出勤天数计算。
按规定具体而言,月工资除以21.75(一个标准月的计薪天数)后,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即可得出应得的工资额。此外,如果劳动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当然有些这些计算方式,是很多大企业的算法,小企业一般是按30天计算,每月休多少天,主多少天就是多少天。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离职是提出离职三天内就可以走,正式员工必须在提前30天内提出离职的,30天后才可以走,这是给企业招工替补的时间。员工也可以在这个30天内找别外的工作,并在提出离职时说好准确的离职时间。
综上,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按出勤天数,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大家都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