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井田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土地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土地制度。
它将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种,公田的面积占井田制总面积的90%,私田的面积占井田制总面积的10%。
公田由国家管理,私田由农民耕种,实行“井田”制,即以井为界,井的四周为公田,中间为私田。
这种制度是奴隶社会典型的生产关系。它对于西周时期奴隶主阶级和农民阶级都起了剥削压迫作用,《周礼》中有一篇《田官》记载了井田制的内容。
周族是一个善于农业生产的部族,他们的农业生产水平很高,这为井田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
商代,中国还处在奴隶社会阶段,生产力水平很低,土地都是分配给贵族使用的,人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这种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到了周族时期,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不归奴隶主贵族所有,而是归贵族和平民共有。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周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负责管理社会生产、分配、教育和军事等事务,这样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井田制的实行提供了劳动力条件。
从西周初年到西周末年,周族一直保持着十分强大的实力,周族人逐渐壮大起来后,开始向周边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
周人最初居住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土地肥沃,水源充足,适宜于农耕,所以才有了“作耕田”的说法。
后来由于战争和迁徙的影响,他们开始向西迁移。而商、西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地理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于气候变得越来越干燥,所以人们要开始寻找新的水源,再加上黄河、洛水一带土地贫瘠,于是人们便开始向西迁移。
由于周人最初在黄河流域定居,所以他们就把土地分为三份,一份是用于耕种的公田,一份是用于耕作的私田,一份是用作畜牧和狩猎的草场。
因为西周时期黄河流域气候变化比较大,所以土地的肥力也随之下降,为了增加土地的肥力,周人就开始进行了各种农业活动。
比如,他们会用泥土来制作各种农具,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到了春秋时期,周人又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地开垦活动。
他们会把土地划分成很多块,然后将这些土地统一分配给农民耕种,另外,还会在这些土地上设置一些管理机构,如:“里”、“伍”、“乘”等,由他们来管理这些土地的使用。
从地理环境来看,周人所处的黄河流域气候湿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非常适宜于农耕活动。
而且因为当时人口比较少,所以他们可以更好地利用耕地资源,而在西周时期,由于人口增多,为了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所以他们就开始进行了土地的开垦活动。
西周的农业生产水平很高,据《周礼》记载:“天子一田,诸侯五亩,大夫三亩,元士二亩。”
西周农业的发展还表现在生产技术方面,如“一年有三时,五谷熟而草木萌,民有菜色”;“耕则从东井西”;“取则从西井东”;“取则从东井西”;“耕之以为什伍,用之以伍什,十日一复,以相教化。”
《诗经》中也有一些反映农业生产情况的诗句,如“民有菜色,我独不饱”等。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其中不少反映农业生产情况的诗反映了西周时期农业发展的水平和农民生活状况。
此外,西周时期还出现了水利灌溉设施和牛耕技术,当时,农业生产在人们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农政”之称。
西周时,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将土地划分成不同的等级,这样就产生了井田制。
在周代,土地是私有的,但国家对土地却没有所有权,西周时,土地既是国有的,也是私有的。
所有土地都是公有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王田”和“公田”;但国家还保留着对“王田”和“公田”的使用权,国家对“王田”和“公田”都要收取地租。
不过,井田制下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国家并不把土地所有权直接交给农民,而是通过收取地租间接地归农民所有。
春秋时期,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促使手工业生产也得到发展。
手工业生产不仅在国内规模较大,而且还远销到了国外,如铁制农具和冶铁技术的传入,促进了冶铁手工业的发展。
由于铁器使用普遍,农业工具得到改进,从而使农业生产进一步得到提高,周王、诸侯都有了自己的铁制农具,并能制造较精致的农具。
因此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就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西周时期的手工业和农业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手工业为农业提供所需要的原料,而农业则是手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条件,西周时期的手工业和农业之间有很密切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
首先,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但是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区别,这就是两者的生产目的不同。
手工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贵族贵族们的需求,而农业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自己的需要。
其次,在西周时期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联系是不平等的,周王、诸侯们对手工业生产不管不问,而对农业却十分重视。
因为农业生产决定着手工业生产发展水平,而手工业则决定着农业发展水平,最后,西周时期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联系是很少的。
虽然两者之间有很多联系,但是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西周时期的手工业和农业之间还是存在很大区别。
西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与奴隶社会相适应的一种土地制度,这种制度在当时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局限性。
它对于我国封建社会初期的农业发展、手工业生产,以及后期的土地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西周的井田制虽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由于其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代替奴隶社会。
所以,周代出现了农民逃亡、土地兼并和奴隶制国家形成三大问题,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危机。
而中国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则起源于西周时期,中国封建社会也是从此时开始的,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都是生产力不断进步的过程。
而农业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基础,所以,农业的发展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西周的井田制是与农业的发展密不可分的。
西周时期,农业和手工业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手工业为农业提供了原料和动力,另一方面,农业提供了人们生活所需的物资。
所以,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存。西周时期出现了“男耕女织”的家庭手工业模式,这就是手工业与农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结果。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了一个新时期——封建经济关系形成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井田制”以及“重农抑商”等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在井田制下,军事力量不可能由国家来实行,周天子和各级贵族是专职的军事统帅,一般贵族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充当军事统帅。
而这些贵族子弟或王族子弟,则成为井田制下的普通兵士,他们都有一定的身份,要服一定的兵役,这就是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即战争与祭祀、军事与战争同等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当然要选拔“贤人”来指挥国家军队,《尚书·洪范》说:“五刑、五服,以辨其罪。”
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包括墨、劓、剕、宫、大辟五种,五服是指家族内亲属的亲疏远近关系和服制的远近关系。
“以辨其罪”,就是要根据亲属关系和服制来确定不同的刑罚,周代建立了严格的军功制度,它是根据受军功者在作战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智慧来评定的,鼓励人们勇敢作战。
因此,古代战争中的贵族们就把他们的儿子送到军队去锻炼,以培养他们勇敢机智、勇往直前的精神。
《左传》成公十五年载:“昔天子有苗之战,非为兵也。郑庄公)曰:‘公孙诡、纪叔之徒,亦以勇闻。’”就是对这些人进行奖赏,使他们成为军队中的勇士,为国家作战。
周代通过建立一套严密的军功制度,来培养和选拔人才,从而达到使战争胜利、政权巩固的目的,这是西周统治者实行军功爵制和军事民主制的根本原因。
在农业技术上,西周时期的水利灌溉技术比春秋时期有所发展,对农业生产起了促进作用。
但到了春秋末期,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和战乱,灌溉技术受到破坏,农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西周时期的历法和气象知识是比较发达的,但由于历史记载的缺乏,导致人们对此了解不多,而战国时形成的《周髀算经》,在数学上有不少成就。
西周时期出现了天文历法知识,如“浑天仪”、“浑象”等,这些天文历法知识是建立在长期对天象观测研究基础上的。
西周时期,对自然现象的观察与研究是有很大进步的,在中国天文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战国时期,在天文历法领域内也出现了一些重要成果,如郭守敬在天文历法方面的研究,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从西周到春秋后期,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西周时期,我国的文字、礼仪制度、音乐、舞蹈和绘画等艺术,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如《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它保存了自《诗经》出现以来的大量诗歌作品,内容十分丰富,同时它也是我国第一部诗歌理论专著——《诗经》。
井田制是西周奴隶制土地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土地制度。
在西周,人们已能用铁制农具代替人力,灌溉技术也得到发展,为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创造了条件。
井田制为奴隶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井田制在西周后期逐渐被封建制所取代,井田制最终在中国消失。